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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崛起与功能分化:中国和西欧之比较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08-02-29 13:22:00 ]    作者:刘涛    编辑:studa20
I 阶层分化社会下的中国与西欧

  根据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尼可拉斯·卢曼的观点,人类社会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区隔分化社会、阶层分化社会、功能分化社会。人类社会以家族和部落分化为基础分化形式的阶段是区隔分化社会,以阶层和阶级为基本分化形式的阶段是阶层分化社会,而现代人类社会基础分化的形式是以各个社会子系统(如政治经济法律教育科学艺术、宗教、体育等)的功能分化为基础的,这样的社会被称为功能分化社会。从阶层分化社会到功能分化社会的历史演变进程是本篇讨论的主要内容。

  在十四世纪左右,中国进入了明帝国时期,古印度则处于毗奢耶那伽罗王朝时期;在小亚细亚,大食帝国(阿拉伯帝国)的全盛时期已经结束;在中东,曾经从中国败退的突厥帝国(土耳其)的势力开始扩展到地中海延岸的小亚细亚、北非和欧洲大陆的南部,并且对欧洲的基督教文明产生了巨大威胁;西欧则处在封建采邑时代,封建领主和封臣之间形成了以契约为基础的分封、保护和义务关系;同一时期,在美洲,玛雅文明已经逐渐衰落,秘鲁的印加文明和北美的阿兹特克文明开始走向全盛;在广袤的非洲大陆,以西非贝宁为中心的伊费王国进入封建王国鼎盛时期,而非洲大陆上绝大部分其它地区和澳洲则处在人类早期的区隔分化的童年阶段。

  如果我们将历史的眼光拉回十四世纪,我们可以列举出人类已经进入高级的阶层分化时代的文明,它们分别是中国的明帝国、日本的封建幕府、印度的毗奢耶那伽罗王朝、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西欧的封建制国家和美洲的印加文明。假设当时已经具有国际比较和国际研究的可能,如果按照发展阶段、经济水平、科技水平、人口数量和社会结构等诸多条件来衡量的话,十四世纪的国际研究者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或是阿拉伯帝国应该最具进入现代化社会的潜力,中国、阿拉伯帝国也应该是最先抵临功能分化社会的地区,不仅是因为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历史上相较于欧洲中世纪较为开放的经验(唐朝时期的中国很类似今天的美国,是一个兼容并蓄、文化开放、充满移民气息的移民大国;而大食帝国的巴格达图书馆和开罗图书馆曾经是世界文化学术交流中心,地位直比今天的哈佛和剑桥),而且中国和阿拉伯曾经创造出更高的生产和贸易水平。而一个生活在十四世纪却拥有现代技术研究手段的科学工作者恐怕绝对不会预测西欧是人类新社会和人类更高社会阶段的产生地。无论是过去的一些学术研究,还是当代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通过自己的研究成果,逐渐摆脱了欧洲中心主义的桎梏,开始承认至少在十四世纪之前,西欧,作为人类社会一个区域,并没有任何特殊的禀赋,无论是从社会政治制度、经济产出、生产力水平、人均生活水平、科技水平而言,欧洲都没有表现出超过其它阶层分化社会的明显优势。相反,西欧却处于相对的劣势:从宗教层面而言,欧洲刚刚走出中世纪,宗教对社会生活的桎梏依然还残留在社会各个层面;从社会经济制度而言,欧洲实施的还是类似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封建制度,领主分封土地给封臣,封臣经营着庄园经济,并向封建领主尽自己的一份义务;从政治角度而言,西欧距离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还有万里之遥,也远远谈不上法治宪政。总之,从各个角度而言,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开始承认,至少在十四世纪,西欧是地球上比较落后的阶层分化社会,远远不是世界的中心,西欧没有表现出任何现代化的气质可以走在时代前列,一位生活在十四世纪的当代科学家绝对不会预测西欧有潜力引领人类文明。(对比西方学者丰富的关于西欧和中国的对比研究,华伦斯坦1986,弗兰克 2000,麦迪森 1996)。

  首先我们必须澄清一个历史的误会,我们常常指称秦汉之后到鸦片战争的这段历史时期为"封建社会",而指称春秋鲁国实施初税亩之前的历史时期为奴隶社会,这是当时历史学为了符合政治的目的,用马克思主义的五个历史阶段硬性划分出来的中国历史演变阶段,不仅被受西方学术界和汉学界广为置疑,而且在中国历史学界也存在着很多争议。在历史研究逐渐脱离政治意识形态的辖制之后,历史科学逐渐还原到了本来的面目,中国历史学界越来越多的新派历史学家倾向于将秦灭六国之前的春秋和战国时期划分为中国真正的"封建社会时期"。在这个时期周天子是领主,是领有天下的王室,而各个诸侯国则是封臣,中国境内拥有数百个甚至是更多的分封的诸侯国,各诸侯必须向天子尽一定的朝贡义务。但是在诸侯国境内,诸侯取得相对的独立性,可以铸币、征税、拥军、建筑工程等,诸侯国国君可以继续分封贵族。春秋末期,许多大的诸侯国国君的权力逐渐被国内贵族架空,进而产生了三家分晋的历史典故(指魏家、韩家和赵家联合谋害了智家,进而瓜分了晋国的国土形成三大新诸侯国)。及至战国时代,各大战国纷纷变法图强,韩国进行了申不害变法,魏国进行了李悝变法,秦国进行了商鞅变法,而春秋时期的强盛一时的楚国和齐国却因为错失了历史机缘没有进行历史性的富国强军的变法,特别是进行政治体制变革,从而逐渐不敌新兴的强秦。如果对比战国时代的几次重大变法,就能观测到中国社会演变的一个趋势,那就是分封贵族的政治制度和庄园经济逐渐到了末期,中国的封建社会相应走到了尽头,各个诸侯国不断进行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改革,以应付战国时代越来越剧烈的的竞争,谁在历史转变中占据历史先机,谁就有可能据有天下,一统中原。秦国运用了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从而对后来的中国历史产生了深刻影响,以至于后世的学者称中国为"外儒内法"(表面上遵从儒家思想,实际上推行法家学说)。秦国的中央集权和大一统的富国强兵终于导致了封建社会的终结。秦灭六国后,废除了西周以来的封建制度,开始采用郡县制度,并且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来统治"天下"。但是苛酷暴虐的统治导致了秦朝的终结,及至秦亡汉兴,高祖刘邦又吸取了秦朝的教训,开始分封异姓王,后来剪除了异姓王,改封同姓王,至汉景帝和汉武帝时期,分封同姓王的弊端完全显现,以至武帝时期终于爆发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之乱。武帝在评定七国之乱后彻底结束了分封诸侯的历史,并吸取了大儒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意见,构建国家统一的思想意识形态,至此,彻底结束了分封诸侯的制度在中国的历史。虽然后世也爆发过八王之乱(西晋惠帝时期),明朝也有分封皇室家族成员的传统,但此类分封完全有异于封建时代诸侯国的分封,因此中国的封建社会应当终于秦汉,笔者也持有同样的观点(关于中国分封的历史可对比冯友兰2005,马克垚1997)。

  秦汉以降的中国社会形态,应当是属于阶层分化社会中高于 "封建"制度的中央帝国阶段,从政治体制上来看,中国和阿拉伯帝国、波斯帝国、奥斯曼土耳其帝国以及印度的莫卧尔王朝应该同属于中央集权的帝国。马克斯·韦伯将古代政治制度划分为理性化的官僚体制、家父长制(或是家产制国家)、封建制度。家产制国家和封建制度同属于阶层分化社会的两种不同形态,而理性化的官僚体制则已经是进入现代社会的政治制度。韦伯用家父长制和家产制国家来描述古代的中华帝国、印度帝国、阿拉伯帝国等阶层分化中的帝国社会;用封建制来描述欧洲中世纪的社会、日本的幕府时期和中国的春秋战国。家父长制指的是这样一种政治制度,在官员的上下级的支配关系中,权力和威望最根本的来源是人格化的、家族式的和父权式的威望。政治制度宛如放大了的一个家族,政治合法性同样来自于类似家族中父亲和族长那样基于传统而来的、神圣化的、具有某种超验魅力的权威,而有别于现代理性官僚制度中那种来自于规则和制度的、非人格化的权威和合法性。韦伯非常生动地设想到,在家父产制中一个下级官员脑海中浮现的"支配者"(上级)的念头是一个完全人格化的、非制度化的高度权威化身,正是依靠这样一种严格的恭谨、服从和顺服的关系家产制实现了权力更大范围的控制和支配,但其永远倚重的不是法治环境下确定的(上下级)权力界限和规则。韦伯认为当家族统治的同样规则扩张到家族以外的更大规模和地区时,这时候一个国家宛如一个扩展了的皇家庄园,虽然皇室并不具有领主式的支配,但是却具有人身强制的权力,其基本治理的规范性手段还是家族的手段,其基本思维还是家族式的思维,这样的国家或是帝国被称为家产制国家。

  无论我们如何定义秦汉以降的中国,我们都可以确定,这个时代的中国已经告别了封建社会,进入了中央集权的帝国时期(除了中国历史上几大分裂时期如三国时期、南北朝、五代十国以外),也是韦伯所定义的家产制帝国。总体而言,中国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日渐完善,按照知名历史学者钱穆的观点,中国在汉唐宋已经发展出政治领域的分权体系,比如皇帝与丞相之间的分权制度,有点类似于现代议会制国家中的国家元首和总理内阁的关系,天子固然是最高权力中枢,但是实际政务的处理完全交给了宰相,相权和君权的分配导致政治系统内部出现了职能分化的现象。但是随着明帝国的建立,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真正进入了独裁的君权垄断阶段,作为明代开国的洪武皇帝,朱元璋深知权力来之不易,也害怕手下的能臣架空其君权,因此在历史上第一次废除了丞相的制度,因此明朝只有首辅,而无丞相,君主大小事务必须一揽无余,君主的权力开始空前膨胀。明洪武皇帝和永乐皇帝后,登基的皇帝便一代不如一代,因此君权独揽的政治制度日益演变成为君主、司礼监(太监)和内阁的三权竞合关系,对明朝中后期的政治经济演变产生了深远影响(钱穆2005)。

  分析秦汉以降的中国阶层分化社会,我们有理由宣称中国在阶层分化社会中走得是最远的,中国应当是当之无愧的阶层分化社会中最发达先进的文明,而西欧在十四世纪之前,不仅难与中国相比,甚至比起穆斯林世界和南亚文明来说都有差距,我们这样说,并不是基于一种简单的民族主义情绪,而是给予符合史实的客观判断:

  首先,中国的经济繁荣程度在古代阶层分化社会中首屈一指:唐都长安的繁荣,宋都开封和杭州的经济贸易繁荣,见证了中国在古代阶层社会中创造了鼎盛的生产能力;唐朝陆上丝绸之路的发达和海上丝绸之路的繁荣,让中国和阿拉伯以及西欧很早就踏入一个国际贸易的繁荣期;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让货币投放量剧增,在早期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南宋创造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纸币,无论从何种角度而言,似乎中国都抵邻功能分化社会的前夕,经济系统分化成为一个功能独立的系统似乎指日可待。

  其次,从科技角度而言,宋代出现了科技发明的繁荣景象,无论是指南针、罗盘、火药、活字印刷术的发明,还是医术、航海技术的突破,都显示了宋代中国人卓越的科技创造能力。相对于同时代西欧的停滞不前和科学技术的相对落后,宋代的科技突破至少证明了中国人曾经是这个蔚蓝色星球上的科技领先民族,西方世界在科学上领先和垄断世界并不是历史的常态,而是后来历史演变的结果。如果把时钟从十四世纪再往前拨四百年的话,如果当时存在合理的量化国际科学比较的话,中华文明可以骄傲地成为世界科技文明中的冠军,而阿拉伯文明可能荣登亚军位置,西欧的封建文明也许仅仅能够取得世界第三的排名。

  第三,从教育角度来看,中国是阶层分化社会中唯一采取科举考试选拔政府官员的古代文明。开科考试虽然从现代社会的角度来看弊端甚多,但是在古代阶层分化社会中,却是史无先例和首屈一指的。中国的开科考试是以儒家思想为基本背景,但又渗透了大量儒家不同学派的理论,这样的哲学道德体系随着时代而不断变迁,逐渐形成了庞杂的思想体系。"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是中国古人对读书的现实主义诠释,"金榜题名时"就是古人所领会的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由此可见科举在中国古人心目中的重要意义。要想理解古代中国社会,要想理解中国古代阶层分化社会中精英的价值取向和精英主导下的社会整体价值取向,科举考试制度是必须要重点了解的一环。科举制度为中国阶层分化社会提供了合法化功能,单纯的政治权力集团一旦结合科举考试就转变成为儒教官僚集团,而儒教官僚集团不再是一个单纯的权力集团和权力垄断者,而是一个具有社会理想和世界理想的、有道德教养的、充满修养和文雅气息的、崇尚圣贤之道的、坚持一定道德标准和气节的文人官僚集团,孟子说"吾善养浩然之气",说的就是儒家文人集团的气节。教育考核下的官僚是对单纯的官僚政治和蛮横的军阀政治的一种矫正和提升,官僚集团的素质由此得到提高。尤为重要的是,在阶层分化社会中,通常阶层之间的流动是低下的,社会阶层结构常常是静态的,这是阶层社会社会保守化和凝固化的重要缺陷。一个社会越是缺乏流动能力,就越缺乏新鲜血液,就越缺乏动态活力,而下层的人民就越容易绝望(因为失去了向上流动的可能)。而中国的科举考试不仅"文雅化"和"文明化"了集权的官僚政治,而且为阶层社会中的上层阶层提供了新鲜血液和养分,这样就有助于上层的活力和动态发展,防止上层完全的凝固化和一潭死水,同时也促进了下层人士向上流动的机会。满清统治中国之初,最重要的稳定天下和安抚人心之举就是恩科开考,若非有这项政策,就无法稳定其在中原的治理。而入侵的外族在文化上崇尚儒教并实现科举考试,就象征着接受中原文化,进而从"未开化"转化为"文明",从"化外蛮夷"转化成文化意义上的"中华子民"。由此可见科举考试是中国阶层分化社会中不分阶层、不分等级的一件全社会的"大事"。除了特殊贫贱的阶层以外,中国阶层分化社会中的任何阶层均可参加科举考试,这不仅减少了社会的反抗力和离心力,而且大大有助于社会的整合和统治阶层人士选拔人才,在某种意义上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人一旦开始读书,造反的心思就大大递减,终其一生,都在围绕着科考的目标而奋斗,哪怕考到六十岁都在所不惜。当一代人在科举考试中未成正果时,就会全身心地希望下一代能够通过科考实现"光耀门楣、光宗耀祖"的理想。中国古代阶层分化社会下是一个实现了自身逻辑合法化的、有一定社会流动可能性的文化"选举"社会(何怀宏 1998)。

  对比欧洲中世纪的阶层分化下的封建社会,中国的科举考试的优势是明显的。欧洲的封建贵族均是世系,从低阶层向上阶层流动的可能性主要是通婚。在欧洲历史上,连年战乱和大瘟疫之后,欧洲封建社会的顶层可能遭受重创,因动乱和洗劫而导致内部的人口再生产无法维持金字塔顶部的稳定结构,此时,上层就会在婚姻上实现一定程度的开放,通过异族通婚和跨越阶层的婚配实现阶层内部一定的人口比例平衡,使得阶层分化社会的顶部不致于消亡。当然,在欧洲封建社会的末期的确出现了阶层流动加速的情况,但是纵观整个欧洲封建历史,制度化的、类似中国开放式的、吸引下阶层的才俊人士到统治阶层的开科考试从来没有出现过,中国的开科考试也不曾明显地出现在任何人类阶层分化社会的古代文明中,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确是独一无二的。

  第四,在阶层分化的中华帝国中,除了科举考试带来的社会开放性结构以外,中国阶层分化社会由于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和五代十国的大战乱,社会结构整体而言也呈现开放性。在战乱带来的财富再分配后,望族阶层衰退到低阶层、低阶层流动成为上层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中国人常常讲"富不过三代"、"天命无常",文学作品中体现的悲观主义的宿命论例如"呼啦拉大厦将倾"反映的也无非是上阶层的家族蜕变到下阶层,社会由上向下流动的动态发展。这一切都反映中国的阶层分化社会是具有其自身的合法性和特殊结构模式的,这样的社会结构既不同于西欧,也不同于其它任何阶层分化社会中的古代文明。

  对于中国阶层分化社会文明架构的分析,并不表明用阶层分化社会的划分有误差,恰恰相反,阶层分化的社会结构划分是准确的,中华帝国社会分化的基础形式依然是以统治阶层/被统治阶层、高阶层/低阶层的划分方式来进行的,每个阶层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和编码都是截然不同的,上层创造的文化艺术代表着全社会和整个帝国的文化艺术修养。只是在中华帝国的阶层分化社会中,我们发现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阶层分化社会,开科考试和社会流动使得中国的阶层分化社会体制更具有活力,更具有流动性,更具有合法性,更具有道德上的自证性,因此也具有远超过其它阶层文明的超级稳定性。当然流动性本身并不否认阶层分化的事实,低阶层人士通过科考谋取一己之利、试图挤进上层本身就反映了阶层分化社会中的统治阶层/被统治阶层、特权精英阶层/平民阶层存在重要差异的事实,更反映出了流动到上层就可以"赢者通吃"和留在下层则是"输者尽输"的社会现象,而上层所拥有的特权正显示阶层分化社会是与现代功能分化社会截然相反的一种社会形态。

  无论如何,上面的部分已经解释了中国在阶层分化社会中处于的文明领先地位,十四世纪前的中国可以说在各个方面优于西欧,"先进的中国,落后的西欧"并非民族主义的夸大之词,而是客观地反映了一个历史史实。然而,我们中国人最关注的问题就出现了,为什么中国,阶层分化社会的先进者,没有率先实现制度上的突破?为什么我们会出现全方位的落后(政治、经济、科技、教育、软实力)?为什么阶层分化社会中处在封建采邑末期的西欧在各个领域领先了人类其它文明,终至实现了向功能分化社会 -- 这一超级复杂的现代化社会的转变?十四世纪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导致了民族国家命运的大转折,导致了文明命运的大转换,导致了人类整体迈进到一个新时期?这一篇中笔者将着力探讨西欧功能分化缘起的过程,下一篇将谈到中国阶层分化社会在创造出鼎盛文明之后是如何走向制度停滞的,以及中国在功能分化之路上面临怎样的难题。

  II 功能分化社会缘起之谜

  从十四世纪到十九世纪,西欧从一个神权政治统治下的封建社会逐步演变成为一个现代的功能分化社会,艺术系统、教育系统、科学系统、法律系统、经济系统逐步从神权政治(宗教和政治系统联合一体的阶层分化社会)的桎梏下解放出来,转变成为一个个自我形塑、功能独立、操作封闭的社会子系统,最后政治也与宗教脱离,政教合一的神权社会在西欧画上了句点,政治成为一个独立的、功能分化的、按照自身权力媒介和二元编码(有权/无权)进行自我形塑的独立功能系统。

  对于西方从一个罗马教廷制约下的封建采邑社会转变成为一个现代功能分化的社会,这样的发展堪称历史之迷。笔者认同这样的观点,任何一种进入阶层分化社会后的文明都会出现一种"文化爆发"和"文明突变现象",可以拿海洋中的洋流运动来类比这样一种社会现象。一个海底地壳结构的变化生成了一条海沟,海沟下涌动着剧烈的上下洋流运动,一层层的洋流推动着海底的海浪一层层运动着,但是在大海的表面却没有丝毫运动的迹象。当洋流推出的一圈一圈的海水运动越来越激烈,并推动着海底的海水进行着跨越千里的运动时,在海洋表面依然可能是平静的,但是一旦海底积累的洋流最终冲出海面就会出现海浪"大爆发"的壮观景象。在古代埃及,鼎盛时期就出现了这样的"文化井喷"现象,在短时间内一种文明突然生成了大量新的文化、艺术、宗教思维,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发生了突变,许多领域出现了突然的高度繁荣现象。当然突变是以之前结构积累为基础的。同理,古巴比伦、古希腊、古罗马、古犹太王国都出现过在某一时期的"文化洋流突然爆发性越升"的现象,中国的春秋末期和战国就是这样的时代,各种学派、学说,诸子百家的思想出现了高度兴盛、高度发达和繁荣的景象,同时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发生着巨变。而我们该怎样分析欧洲十四世纪后发生的社会巨变的现象呢?

  

  (图表来源 作者参照卢曼观点自制)

  首先,笔者先来介绍一下卢曼本人是怎样分析欧洲阶层分化社会中产生的剧烈变化的现象。  根据笔者的梳理,卢曼至少非常看重以下几个因素促进了欧洲从阶层分化社会向功能分化社会的迈进。

  第一,与其它阶层分化社会的帝国比如中国、印度和奥斯曼土耳其相比,欧洲处在一个多元的、更加复杂和散乱的社会历史的情景结构中。在表一中我们看到,由于欧洲的封建社会始终受到一个特殊的、超国家体的罗马教皇从教权上的制约,因此每个欧洲国家的君主和国内的贵族以及超越国家的罗马教皇构成了一个三角关系。在大帝国中,由于巨大的帝国专制权力抹平了一切社会力量博弈的可能性,于是社会的制约和契约非常困难。而恰恰是在欧洲的教权封建制下,国内的君主、贵族和罗马教廷可以进行多边的博弈和组合:贵族可以联合教廷对付国王,贵族可以联合国王对付教廷,国王可以联合教廷对付国内坐大的贵族,因此在多边社会结构中,没有一种权力是"法力无边"的,权力也许是腐败的,残暴的,专断的,但是权力和权力之间存在着一种"恐怖平衡",这样新生工商业阶层、科学阶层、学术阶层在权力和权力的制约中逐渐找到了自己独立和自治的空间,当三角的一方实行绝对的暴政以及实施钳制商业贸易、言论自由和学术自由的举动的时候,人们可以逃遁到其它开明的诸侯国或是开明专制地区(有点类似中国的春秋)。

  第二,卢曼认为,在欧洲各个封建国家或是专制王权国家之间出现了民族国家剧烈竞争的情况,类似中国的战国时代,各大战国的崛起和衰落极大地促使各国进行制度革新,或是相对尊重人才,相对尊重学术自由,或是相对重视科学自由,以使本国在激烈的竞争中有一席立足之地。大陆国家和海洋国家的竞争,高利贷资本主义和容克帝国主义之争,重商主义和其它经济形态之争,君主立宪、民主政治和沙皇体制之争,都迫使民族国家在"落后就会挨打"的竞争气氛中奋而维新,不断更新国内的政治、经济、教育、法律和科学体制,从而在整体上有利于功能分化社会的逐步演进。相反,在古老的大帝国中,由于帝国误认为自己领有之地就是天下,因此缺乏外在的竞争气氛去推动国内革新。

  第三,卢曼与其他的西方学者一样,认为欧洲虽然历经中世纪的神权统治,但是欧洲在历史上有一种"契约"的传统,"契约"就是合同之意。由于欧洲历史上深受罗马法的影响,因此法律契约意识在欧洲是有深远影响的。马克斯 o 韦伯也认为欧洲的封建制度是一种建立在领主和封臣之间有明确契约划分社会义务和相互关系这一基础之上的。而除了罗马法以外,古代日尔曼民族和部族之间很早就形成了原始的契约关系和判决惯例,可以说,罗马法和日尔曼法决定了西方近现代社会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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